《醫療廢物分類目錄》(衛醫發[2003]287號)
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態勢不斷向好,防控工作已從應急狀態轉為常態化。根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2018年全國大、中城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年報》,2017年,全國202個大、中城市醫療廢物產生量78.1萬噸。因此,無論是任重道遠的常態化防疫工作,還是非疫情期間的醫療工作,醫療廢物安全有效地管理都是不容忽視的。
我國已出臺一系列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規制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貯存、轉運和處置的全過程管理,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分類目錄》、《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等。在疫情期間,生態環境部印發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管理與技術指南(試行)》進一步作出防疫響應。2020年4月修訂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也增加了關于醫療廢物的針對性條款。
我國現行的醫療廢物環境管理制度體系涉及了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制度、危險廢物管理計劃、管理臺賬及申報制度、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等有關制度。醫療廢物的全流程管理也囊括了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的收集和貯存、醫療廢物的交接和運輸、集中處置在內的多個環節。
而上面提到的這些制度具體為何?醫療廢物全流程管理中的各環節是如何規定并且實施有效?這些大家關心的問題,自然之友出品的《自然之友·環境政策與法律解讀報告第三期(醫療廢物篇)》為大家作出詳細的介紹和分析。
2020年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將醫療廢物及其處置情況帶入公眾視野。全國各地抗擊疫情的過程中,產生大量醫療廢物急需處理。根據生態環境部6月1日發布的全國醫療廢物、醫療廢水處置和環境監測情況通報:5月30日當日,全國共收集處置醫療廢物3559.7噸,醫療廢物處置負荷率57.6%。自1月20日以來,全國累計處置醫療廢物42.2萬噸。
然而,這些醫療廢物與我們常見的生活垃圾,甚至是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并不一樣,其危害性和傳染性很強,安全、及時的收集、貯存、轉運、處置,可在一定程度上確保不發生二次感染。
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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